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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承辦人員:魏小姐(永華市政中心) 二、聯絡電話:06-2991111#8734(永華市政中心) 三、傳真電話:06-2995759(永華市政中心)
榮民喪葬補助一、申請條件:公費安養榮民(含大陸探親死亡安養榮民)其實際辦理殯葬事務之遺囑執行人、家屬、五親等內血親或姻親可提出申請。
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本人死亡喪葬津貼: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傷病或職業傷害/罹患職業病死亡時,由「支出殯葬費之人」提出申請,請領喪葬津貼5個月。
國民年金喪葬補助一、申請條件: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(65歲前)死亡的被保險人,可以由「支出殯葬費的人」請領喪葬給付。二、申請期限: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。
農民保險喪葬補助一、申請條件:被保險人參加農保期間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,可由「支出殯葬費之人」申請。二、申請期限:自被保險人死亡當日起2年內。